关于服用驱虫康的告家长书
各位家长:
根据新北区社会事业局267号文件规定,需要服用驱虫康的学生,每生收费3元。请家长本着自愿原则,到班主任处登记、交费、领药。请家长朋友相互转告。
特此告之。
常州市新北区小河中心小学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