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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新北区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1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景佳梅

 

   现就做好我2017年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小河中心小学、东六小学在岗在编教师

 

二、认定内容

2017年度未录入江苏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的区级继续教育内容及学时数。

 

三、认定时间:

20171215日(周五)前学校登记结束。

 

、注意事项

12017年度校本培训以江苏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中录入的为准,本次不再认定。

20171227继续教育课时录入完毕,区级进行审核认定。

 

2.区级培训材料上报要求:第一:教师上交继续教育课时登记表(个人),下面放证明原件(每位教师一个夹子),其他材料一律不予认定。第二:教师到年级组长处登记区级培训清单按每位教师一条信息填写。第三:以学校为单位上交区级培训清单,一式两份(盖公章)。

 

3.区级以上的培训不在本次认定范围。请不要将国家级、省级、市级培训写入区级培训登记表中。

 

4.2017年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结束之后,今后在教师参加职称评定时,区不再另行对教师2017年参加校本培训和区级培训情况进行审核。

 

 

附件一:教师继续教育课时登记表

附件二:2017区级培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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