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小河中心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第四稿)
根据《新北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指导意见》,为做好我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的对象和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我校正式工作人员,从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起实施。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1、绩效性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平均发放,在奖励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2、导向性原则。有利于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发扬开拓进取精神,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创造新业绩;有利于培养人才及优秀人才成长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发展。
3、可操作性原则。结合学校历史、现状及发展目标。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决定采用便于计算,利于操作的方案。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项目和条件
(一)特殊岗位津贴
1、班主任津贴。详见班主任考核细则.
2、职务津贴:中心校中层正职、村校校长、中心幼儿园园长按每学期2400元计发;中心小学中层副职、村校副校长、中心幼儿园副园长按每学期2000元计发,村校中层正职按每学期1800元计发;村校中层副职按每学期1500元计发。
3、中心校年级组长(含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按每学期800元计发;中心校教研组长按每学期400元计发;中心校备课组长和村校各年段办公室主任按每学期200元计发。村校教研组长每学期按300元计发,村校备课组长每学期按150元计发。
(注:在职在岗者享受)
4、中心校副校长、副校级督导员全年按学校平均水平的1.4和1.2倍计算。
5、其它特殊岗位津贴
毕业班教师津贴。语数英任课教师每人每月补贴60元,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
一年级语数教师津贴。第一学期每人每月补贴60元,按5个月计算。
6、符合上述1、2两条或第3条中涉及重复计奖的按取最高津贴加其它津贴减半的方法计算发放。
(二)工作量考核
1、加班与请假
(1)下列情况给予加奖
①按规定可享受婚假、产假、丧假,不休或少休的,每天加奖30元。
②由教导处安排的代课,每节6元(含短课),不含早操、大课间。
③学校安排的加班(由校长室确认的),工作日内延时(2小时)以内的,每次5元,节假日半天25元(含体育、文娱等训练)。
(2)下列情况给予减奖
①未经准假私自离岗者作旷工论处,一节课50元,半天100元,一天400元,二天1000元,三天扣除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报上级听候处理。全学期旷课累计满3节,按一天处理,依次类推。
所有请假一般应事前提交书面请假单,突发情况由本人或家属事后24小时内补假条。
②病假:凭孟河人民医院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疾病诊断书”病历及医药发票,由校长室批准,同时按下列标准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
半天扣20元,累计一天扣50元,当月累计超过7天(含7天)、超过15天(含15天),分别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24和1/12。累计全年病假6个月以上者扣除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产假15天以上的不享受福利。(代课教师病假每天扣20元)。
③事假:半天扣50元,累计1天100元,依此类推。但一学期事假一般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者由中心校校长办公会议商量,可按事假处理)。连续事假3天,或每学期累计满7天,扣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12。(代课教师事假每天扣40元)。
④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每次扣5元,每次超过半小时未达1小时扣20元,超过1小时按事假半天,并以此类推。但每学期累计满5次,按事假一天处理,累计满20次者,按旷工一天处理(含会议、活动和值班)。
⑤中途外出办事(无论是否有课,办公事不扣,办私事按迟到、早退办法处理)。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因病就医每次扣5元。
⑥丧假、婚假不减任何奖(注 丧假期限:丧偶、丧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给丧假3天,其他直系亲属丧假1天;婚假期限:(凡符合《婚姻法》规定,男满二十二周岁,女满二十周岁,依法登记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凡男满二十五周岁,女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晚婚假可增加七天。早婚者不享受婚假,并按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⑦产假:
a.产假可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但不享受福利。(注:产假期限:产假90天,女方年满二十四周岁生育为晚育,增加产假15天,如第一胎能采取节育手术,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对象,可增加产假15天,属难产的(凭医院证明)对象可增加产假15天。)
b.因工作或意外情况导致人流的可休假15天,引产的凭医院证明可休假30天。说明:
(1)以上加减事项由教导处逐日登记,每学期公示一次并结算,年终算总帐。
(2)外派学习、培训、听课,要求同上班要求。
(3)参加孩子家长会凭通知每学期一次按公假处理,超过一次的按事假处理。
(4)未经教导处同意,私自调课均按旷课处理。
2、大班容量补贴
“班额达46人——50人(含50)”的班级,语数英任课教师每人每学期补贴100元。51——55人(含55人)的班级,语数英任课教师每人每学期补贴200元。以此类推。
3、超工作量补贴。担任两班数学加术科或语数包干或3班英语的老师每人每月补贴100元(每学期按5个月计发)。
4、午间值日补贴。按每周二个工作单位每月40元、三个工作单位每月60元、四个工作单位每月80元补贴、五个工作单位每月100元补贴。(按实际月数计算)
(三)优秀个人、先进集体的奖励
1、优秀个人
(1)基本功竞赛
等次 |
学区级 |
区级 |
市级 |
省级 |
国家级 |
1 |
150 |
300 |
500 |
800 |
1500 |
2 |
100 |
200 |
300 |
600 |
1000 |
3 |
30 |
50 |
100 |
300 |
800 |
(2)评优课
等次 |
学区级 |
区级 |
市级 |
省级 |
国家级 |
1 |
100 |
150 |
300 |
600 |
1000 |
2 |
50 |
100 |
200 |
400 |
800 |
3 |
|
30 |
100 |
200 |
600 |
(3)单项比赛按评优课同档减半奖励。
(4)凡为学校教育教学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由职能部门提出,经考核领导小组集体商定后给予适当奖励。
2、先进集体
本年度或本学期评为先进班组集体发给先进集体奖。
区级 |
市级 |
省级 |
国家级 |
200元 |
300元 |
500元 |
800元 |
说明:上级部门已颁发奖金的,不重复计奖。
特殊情况由校长办公会议商定
3、“先进个人” 按先进集体的金额减半发放。
(四)工作质量考核
1、教育教学月常规考核
考核要求见细则,每1分得1元。
2、教学质量考核
(1)语数英教师:
⊙考试名次奖
A.非毕业考试三项总得分排序(按得分率×50+优秀率×25+及格率×25),任课老师分别依次各奖励200元、180元、160元、140元、120元、100元、80元,(依次类推)。班级总数为双数的按前1/2名次计发,班级总数为单数的按(1/2班级总数+0.5)名次计发。计奖班级数下同。
注:有住宿班的年级进行2次排名。第一次所有班级排名,住宿班按所得名次计奖,第二次排名去掉住宿班其余班级按名次计奖,计奖方法同上。
B.毕业考试名次奖与非毕业考试名次奖相比奖励金额翻番。
⊙进步奖
与上次成绩相比,本次成绩每前进一名奖100元。一年级语数、三年级英语、及重新分班的年级第一学期均只设名次奖。
上述两者可同时兼得。
⊙团结协作奖
班级协作奖(以班级计算)。同一班级的语数英学科按名次计分,
学科协作奖(以本年级本学科人数计算)。分三校评比,各学科分别按名次计分,该校获得的总分除以班级数得分排名,第一名该校同年级同学科的任课教师各奖励100元,第二名60元。
(2)术科专职教师:
学期教学质量考核:优秀级200元,良好级100元。(按全学区专职术科教师人数50%计发)
(3)区教学质量评估贡献奖。区教学质量评估中获得教学质量优胜奖或进步奖,六年级毕业班语数英教师各奖励300元,其余抽测班级抽测学科任课教师各奖励200元。
2、教科研成果考核
论文课题需按岗位编制的说明要求执行。
3、辅导学生奖(指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教育部门推荐参加的比赛)。
(1)团体奖(多人共同指导的由校长室协调分配),指根据总分按学校名次排列的比赛。
①分等级
级 别 金 额 等 级 |
学区 |
区级 |
市 |
省 |
国家 | ||||||
一等奖 |
50 |
300 |
800 |
1000 |
1500 | ||||||
二等奖 |
30 |
200 |
600 |
800 |
1000 | ||||||
三等奖 |
20 |
100 |
400 |
600 |
800 |
②不分等级,但分名次的。
金 额 名 次 |
学区 |
区 |
市 |
省 |
国家 | ||||
1 |
50 |
300 |
800 |
1000 |
1500 | ||||
2 |
45 |
250 |
700 |
900 |
1300 | ||||
3 |
40 |
200 |
600 |
800 |
1100 | ||||
4 |
35 |
180 |
550 |
750 |
1050 | ||||
5 |
30 |
160 |
500 |
700 |
1000 | ||||
6 |
25 |
140 |
450 |
650 |
950 | ||||
7 |
|
120 |
400 |
600 |
900 | ||||
8 |
|
100 |
350 |
550 |
850 |
以上办法适用于除田径运动会以外的所有集体比赛。
③田径运动会奖励办法
名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金额 |
1000 |
900 |
850 |
800 |
750 |
700 |
650 |
600 |
550 |
500 |
(2)单项比赛
不设团体奖,以个人等级设奖的竞赛,按下列标准奖励指导老师。
金 额 等名 级 |
学区 |
区 |
市 |
省 |
国家 | ||||
1 |
30 |
60 |
80 |
100 |
200 | ||||
2 |
20 |
50 |
70 |
90 |
150 | ||||
3 |
10 |
40 |
60 |
80 |
100 |
说明:·非教育部门组织或推荐参加的比赛,一律不再奖励。
·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级别比赛,不重复计奖,但就高不就低。
·由中心校统一安排,中心校年级组和两村校各自组织的比赛,只设优胜奖,按每班30元计奖。
·学生竞赛不设等次的参照同类同档第2名计奖。
(五)继续教育
必须按规定参加各科培训和学历提升教育,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数(市级以上每年16学时,区16学时,校16学时),假期菜单式培训最多报销4次学费。外派学习报销车旅费、学费。学历提升教育不再奖励。研究生按上级规定执行。
(六)专业发展
五级梯队人员按局规定执行
(七)培养指导青年老师,不再设奖。
(八)各类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调研课,按月考核办法执行。
(九)有下列情况的扣奖:
1、违反五条禁令的,发现一次扣50元,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另行处理。
2.学校布置的工作无故不按时完成的,或质量较差受到上级职能部门批评的,每次扣50元。
四、考核与奖励办法
全体被考核对象对照标准先行自我申报,中心校、东六、石桥分别对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中心校考核领导小组,经审核后得出每一位被考核对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增减数,然后根据局下达给我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减去全体被考核对象的增加数加上扣发数,再将余额除以参加考核的人数得到每人的基准数。基准数加上每人的增加数减去每人的扣款数得到每位教职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长病假人员、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以及因个人原因参加考核不定等次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
该方案于2013年1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每位教职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将进行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区社会事业局审核后划入个人银行帐户。
新北区小河中心小学
二〇一三年一月
小河中心小学绩效考核办法
根据新北区社会事业局《新北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常新社人(2010)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职工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教师的全面发展,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我校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
(一)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在考核中要明确规定,教师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不得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专业发展的情况。德育工作主要考核教师在日常管理好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教学工作主要考核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执行课程计划和学生课业负担的情况,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要引导教师关爱每个学生,特别是学习上有困难或品行上有偏差的学生;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主要考核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和实效;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完成规定的培训进修任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及水平的情况。
班主任工作是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班主任工作主要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
从实际出发,围绕考核内容,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标准。评价标准的建立要符合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体现课程改革的方向,发挥对教师的激励导向作用,实现激励性和约束性的有机统一。根据我校实际确定教师基本工作量,非行政人员教一班语文兼班主任加术课、或两班数学或两班英语加术科、或科学16节,其它术科18-20节。兼职卫生保健教师、心理咨询教师,女年满五十周岁,男年满五十五周岁或学校另有工作安排的教师,要酌情减量,特殊岗位服从学校安排的视作满工作量。语数包干、2班数学加术科、3班英语视作超工作量(语空数空视作术科)。不服从学校安排或不满工作量的按《常州市义务教育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学校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的绩效,主要考核其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具体考核要求详见各校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五、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分配
(一)基础性绩效考核与岗位津贴发放
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或其他任务,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的,酌情减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经查实,从事有偿家教、私自在校外兼课、进行有偿招生的;不服从学校管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其他有损教育形象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参加考核不定等次人员的岗位津贴扣减办法参见《关于常州市市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操作口径的有关规定。
1、在规定的产假、婚丧假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正常发放。
2、因病、事假,当月工作不满10个工作日的,岗位津贴按70%发放;连续病、事假满1个月,不满6个月的,岗位津贴按50%发放;连续病、事假满6个月,从第7个月起,停发岗位津贴。以上人员生活补贴正常发放。精神病和癌症病人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正常发放。因产前和哺乳期请假的按事假规定处理。
3、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其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次月起停发3个月;因个人原因参加考核不定等次或不合格人员,其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次月起停发6个月。以上人员生活补贴正常发放。停发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发放。
4、立案审查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立案审查后有结论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因受处分(处罚)领取生活费的人员,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受处分人员按有关考核规定执行。
(二)奖励性绩效考核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1. 班主任按月,每月考核合格,以学年为单位发放月班主任津贴。
2. 除学校正职领导(含主持工作副校长)以外的教职工由学校根据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中设置的项目、配套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进行奖励性绩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考核办法
(一)学校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校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由蒋辉同志任组长,陈继松、言方才、姚灵娣、何光明任副组长,孙留明、周纪新、何小核、恽志寅、彭步良、潘平华、马芬为组员。
本办法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局审核后实施。
(二)绩效考核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将采取有效方式听取年级组、教研组、任教班级学生及社区、学生家长的意见,做到三个结合: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
(三)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四)其他
1、本办法自教代会通过并报局申核同意后实施。
2、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小河中心小学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新北区小河中心小学
二〇一三年一月